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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of Ephesians

第四章

穿上新人

讀經範圍:以弗所書 4:1-32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4:13)
 
 

 
       在以弗所書第二章,保羅說:「因為是出於恩典使你們藉著信而得救。 (2:8)[1]」出於神的恩典,祂預備了基督耶穌成為罪人的救主;又出於神的恩典,透過聖靈使所揀選的人可以藉著基督耶穌的福音得著祂的拯救。在神的恩典之中,你已經脫離了魔鬼的權勢與死亡的轄制,不再屬乎這個悖逆神的世界,而是屬乎神的國度。這意味著你的人生從今以後不再一樣。你不再是一個不認識神、悖逆神的人;你和保羅一樣,從基督耶穌裡面認識了神,就願意作福音的奴僕,一生事奉祂。

       保羅在第四章的一開始,作了和第三章的起頭相似的描述。在第三章他說:「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 (3:1)」到了第四章則是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 (4:1a)」兩邊關鍵的差異點,在於前面他說的是「基督耶穌」,重點是那個作為基督(救主)的耶穌;而後面則是說「主」,因為已經拯救了我們的耶穌,就成為我們生命的「主」。

       在第三章,保羅要強調神的奧祕是要藉著基督耶穌拯救外邦人也可以歸入神的應許之中。但是到了第四章,保羅想要強調的是如果你真的已經信靠了耶穌作你的救主,就表示你如今已經歸屬了神的國度,理當要將耶穌當成你生命的主來服事他,為他福音的緣故作奴僕。這裡的重點在於耶穌是我們的「主」。保羅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4:1b)」

       具體來說該怎麼做呢?兩件事:「以全然地謙卑和溫柔,帶著耐心,在愛裡彼此承擔 (4:2)」和「在平安的約束之下,不間斷地持守靈裡的合一 (4:3)」[2]。

       「在愛裡彼此承擔」是一件很美的事。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就免不了需要別人的幫助。事實上,若不是基督耶穌在愛裡幫助了我們,承擔了我們的罪,人生到最後就只有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絕望。因此,我們既然蒙召藉著基督耶穌可以與神和好,我們就沒有任何的理由或藉口,可以不去承擔彼此的需求和軟弱。「承擔」的原文有「忍耐、忍受」的意思。耶穌愛我們,承擔了我們的罪,我們也要照樣出於愛人的緣故,彼此承擔和饒恕。如果你知道自己今天是出於神的恩典而屬乎祂,你就會全然地謙卑柔和,帶著耐心這麼做。

       「不間斷地持守靈裡的合一」是理所當然的。我們本來都是悖逆神的人,在這個世界上與神拉扯,沒有平安。然而,藉著聖靈的幫助,我們得以藉著基督耶穌而罪得赦免,與神和好。換言之,藉著聖靈,我們經歷了與神的合一,得享平安(安息)。這意味著,聖靈是我知道自己與神之間關係良好的憑據,也是我平安的來源。只要我順服真理的聖靈,我就知道自己沒有離開神,心中也就有平安。這個平安,是神國的平安。

       因此,基督徒之間互動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在平安的約束之下」。這意味著個別的基督徒,他不論做什麼,都應該要以不破壞自己與神之間的平安為原則。因為破壞這個平安,意味著他選擇悖逆神,不順服真理的聖靈。同樣的,基督徒彼此間在同工的時候,做決定的最高原則,也是不能夠破壞與神之間的平安,不能夠做出悖逆神的決定。做到的方式,就是「不間斷地持守靈裡的合一」。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是順服聖靈的,我們就在同一個聖靈的引導之下,也就可以確保聖靈的完整性、合一性沒有受到破壞。畢竟,你我裡面的聖靈,若果真都是出於神,是不可能相互衝突的。

       然後,因為神只有一個,祂所創造的世界次序也只有一個,人若背離了神和祂的次序,就是在罪中悖逆祂的人。基督徒相信了耶穌,就是從耶穌的福音之中進入(回到)了神的次序,成為順服神的子民。那麼,我們就必定知道:「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4:4-6)」

       大約在二十世紀中葉,教會界開始了所謂的「合一運動」[3]。他們鼓催沒有人可以主張自己認識的耶穌才是對的,所以教會合一的方式,就是接受所有關乎耶穌的不同主張。我們應該要彼此尊重:只要是宣稱「信耶穌」的人,不論彼此間的耶穌相差多遠,都應該要彼此承認是屬乎耶穌的基督徒和教會。這背後的信念,是覺得每個人都是憑著自己的認知,透過讀聖經和參加教會,去理解並相信自己想像的耶穌。在這種思維下,任何人主張自己真正知道耶穌,而其他人是錯的,就是一件非常自大的事情。合一運動的結果,就是把「耶穌」變成了一張空白支票,隨人填寫。

       但我們應該要意識到,這樣的主張,等同於承認自己並不認識耶穌。他們實際上在說的,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決定自己的耶穌,而是沒有任何人可以真的認識耶穌。他們主張每個人都可以研究關乎耶穌的事情,然後去得到自己的結論。但這也就表示沒有人可以真的認識耶穌,都只能夠說:「我覺得耶穌是這樣,是那樣。但這只是我的意見,我其實也不知道。」在這個邏輯之下,他們還進一步的主張說:「你也不可能知道。所以你不可以說你知道的耶穌才是對的,而我的是錯的。你只能說,你認為是這樣,但其實你也不知道。」問題是,只因為自己不知道,就不允許別人知道,是什麼道理?

       保羅前面說,真正認識神的人,是因為神藉著聖靈將福音的真理啟示給我們[4]。因此,真正的合一,是在聖靈裡的合一。這表示除非你藉著聖靈領受了關乎耶穌福音的真理,否則你未曾信耶穌。你可以來到教會,可以決志,甚至受洗,但只要你沒有藉著聖靈幫助你真正的認識耶穌,將你的信心根基在真理之上,你就沒有信靠耶穌。保羅告訴我們,屬乎神的身體(教會)只有一個;領人進入教會的聖靈也只有一個。換句話說,你蒙召的時候所聽見要承受的盼望也只有一個,因為聖靈總不會改變神的應許。教會的主也只有一個,就是耶穌。你能夠相信的福音只有一個;能夠洗淨罪惡過犯的洗禮只有一個,就是藉著耶穌的寶血洗淨的。這一切都是因為那超越萬有之上,貫乎萬有,又在萬有之中的神和天父只有一位。因此,基督徒蒙召,就要活出聖靈裡的合一,被基督耶穌所充滿,見證神的榮耀。

       保羅接著說:「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4:7-8)」保羅講完了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原則[5],接下來要告訴我們,基督徒如何根據各人不同的恩賜,可以在教會裡面將愛心與合一發揮到極致。原文是這樣的說的:「照著基督量給我們的恩賜,每個人被賜予了恩典。(4:7)」也就是說,我們固然都在基督裡領受了神的恩典,但每個人在這恩典中所得著的恩賜,卻是不同。同樣的道理在 3:7 也發生在保羅身上。

       保羅在這邊引用了詩篇:「你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 (詩篇 68:18)」和合本翻譯作「仇敵」的地方,原文其實是「擄掠」的意思。這一點,不論是詩篇的希伯來文,或是以弗所書的希臘文,都是一致的。所以在以弗所書,原文是說:「他升上了高天,擄掠了擄掠。(4:8)」按著創世記的記載,人本來神是按著祂自己的形像所造的,是神的兒女,住在神所造的天地之中。但魔鬼(蛇)透過謊言誘惑始祖犯罪,就讓世界和人都與神隔絕,被圈在魔鬼謊言的政權之下。從此,人就被擄掠歸入了死亡。也可以說,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一直是處在一個被魔鬼和罪惡擄掠的狀態之中。然而,當耶穌從死裡復活,升上高天坐在神寶座右邊的時候,耶穌就戰勝了魔鬼的權勢。我們可以說,他擄掠了擄掠,讓我們可以脫離魔鬼的權勢,脫離了被擄掠的光景。

       脫離擄掠的證據在哪?詩篇告訴我們,證據就在神從人受了供獻,祂因此與人同住。也就是說,證據就是我們已經透過了供獻而恢復了與神的關係,現在可以事奉祂,而祂也住在我們當中,受我們事奉。但你會發現,保羅講的,和詩篇的內容有所出入。詩篇說「神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在 (詩篇 6:18)」,但保羅在這裡卻改成「將各樣的恩賜(原文作禮物)賞給人 (4:8)[6]」。

       神從悖逆的人間所受,叫神能與人同在的供獻,其實就是耶穌自己。基督耶穌成為我們在神面前的獻祭,使我們可以罪得赦免,與神和好,進入神的同在之中。這意味著「信耶穌」並不單單只是一個選擇,而是人生的全然轉換。當我在將耶穌獻上作為自己在神面前的供獻時,我正在跟神說,我承認自己的罪惡與過犯,並且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之中,從今而後要作一個順服神的子民。從神的角度來看,祂受了基督耶穌作為我在祂面前的供獻;從我的角度來看,我對主耶穌基督的認識,決定了我接下來一生要如何活出一個順服神的生命。

       因此,將耶穌作為獻祭擺在神的面前,是一個改變人生的獻祭。基督徒強調耶穌的復活,因為他已經「升上了高天,擄掠了擄掠。 (4:8)」本來,被魔鬼擄掠的意思,就是與神隔絕。而與神隔絕的意思,就是靈魂永遠的失喪、死亡。但耶穌基督復活了,他「升上了高天」,表示他成功地戰勝了死亡,從這個被擄掠之地,回到了神所在的天上。他把死亡都擄走了。那麼,如果你真的在基督耶穌裡與他一同復活,有神與你同在,就表示你已經脫離了魔鬼的擄掠。這個時候,你必然有從基督所領受的恩賜,能夠活出你對神的順服。

       最後,保羅特別強調:「既說升上,豈不表示也降在地下麼? 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4:9-10)[7]」這麼說是為了讓我們知道,這全然是出於神的恩典,從天上賜下了耶穌成為人的樣式,再回到天上。這個重要性,在於因此沒有人可以任意解釋耶穌的福音。我們所講的福音,所領受的恩賜,都是源自那從天上來,又回到天上去,要充滿萬有,充滿教會的耶穌(參照 1:23)。

       那麼,恩賜有哪些呢?保羅說:「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4:11)」我們沒有辦法深入的解釋這些恩賜,但我們應該要意識到,保羅在這邊講的是「恩賜」,而不是「職分」。換句話說我們需要在意的是「功能性」,而不是「身份」[8]。在這裡,四種的恩賜顯然都與「信息」的傳遞有關[9]。保羅在意的,是基督徒要堅持傳講純正的福音,確保教會和每個基督徒都是被建立在基督的真道之上。他說:「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全部在對神兒子的信心和知識上進入合一,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4:12-13)[10]」

       這麼做的目的也很明確,是為了要「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伎倆,被各種教導的浪打來打去、風吹來吹去。 (4:14)[11]」基督徒藉著耶穌的福音脫離了罪惡與死亡,進入了神的國。這個事實,在聖靈幫助你認識並相信基督耶穌的時候就發生了。然而,進入神國並不是結束,而是一個新生命的開始。這意味著進入之後,你應該要在這個使你得救的福音上長進,好讓你可以全面地認識神的福音,使你明白神的奧秘和祂的旨意。因為,屬乎這個罪惡世界的人會用各種詭計和欺騙的伎倆,創造各樣假冒基督的教導,讓信心不堅定,對真理不夠認識的人隨波逐流,被各種不同的風向帶著跑。

       但是,我們真正且唯一的盼望,必須建構在真理之上。因此,藉著耶穌領受了神恩典的人,就要在自己的恩賜之中,「惟用愛心講述真理,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4:15)[12]」在原文「真理」並不是名詞,而是動詞。這意味著保羅並非只是要我們「用愛心講述真理」,更是要我們「在愛中活出真理」。講述真理的,不單單是靠嘴巴,更是要靠你的生命。基督徒堅持基督福音的真理;但堅持真理的目的,是出於愛人的靈魂,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確實地活在神的真理之中,不至於身處魔鬼的謊言而不自知。教會是身體,基督則是頭。教會的成長,肢體(基督徒)的成長,就表示身體與頭是一致的。哪一個主導?哪一個配合?當然頭負責主導,而身體要配合頭的意志。當我們在愛心裡面講述真理的時候,屬乎神的兒女(教會的肢體)就可以越來越明白基督的意志,並且讓自己可以配合。這,是教會成長的不二法門。如此一來,「全身都靠他(指元首基督)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4:16)」
 
 

 
       今天有許多人稱耶穌為救主,但耶穌並沒有成為他們生命的主。對這樣的人而言,他們要的,是耶穌送他們進天堂。他們以為選擇了「拜」耶穌,就等於耶穌有義務要送他們進天堂。耶穌說穿了,是他們利用來滿足自己私慾的存在。他們自己想像了一個天堂,然後期待自己選擇了拜耶穌,他就必須為他們實現他們所想像的天堂。這樣的人以為信(拜)耶穌就夠了,但生命卻不會有所改變[13]。因為他們沒有從耶穌身上看見神的真理。他們其實沒有經歷耶穌的拯救,沒有脫離被魔鬼擄掠的光景。說穿了,他們未曾本於基督的真理來「信」耶穌。

       然而,耶穌作為我們的救主,正是要把我們從悖逆神的光景之中拯救出來,讓我們可以成為一個順服神的人。保羅說,且在主裡作見證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4:17-19)」

       這就表示,如果你真的蒙了耶穌基督的拯救,在你接下來的人生中,他就會成為你生命的主。我不是為了進入天堂而拜耶穌,我是因為信靠了耶穌,在他裡面成了順服神的人,所以知道我要在永恆裡面享受神的同在。一個沒有神同在的地方,永遠不可能成為天堂;天國的盼望,乃在於你從現在開始,就知道自己活在神的旨意之中。所以保羅說:「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 (4:20)」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學了基督」指的不是「效法基督」,而是「認識了基督」。如果你真的認識了基督,你會知道自己從前如何活在對神的無知裡面,又會知道自己如何藉著基督已經認識了神和神的心意。那麼,不再活的像一個不認識神、悖逆神的人,就是理所當然的結果。

       保羅說:「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公義和聖潔。 (4:21-24)[14]」如果你真的聽從了基督,受教於他,正如那在耶穌裡面的真理,那麼這當中的關鍵,就在於你會知道以前不在他(耶穌)裡面的舊人,是一個隨著自己的私慾的謊言而活的生命,並且因此而敗壞。然而,原本被自己私慾敗壞的我們,藉著基督讓我們「心志改換一新」,原文是「你們裡面的靈被更新」。這樣,我們就可以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就是一個在真理的公義和聖潔所造的新人。換句話說,我們從耶穌的真理之中,看見了神對於公義與聖潔的定義。這個定義,跟這個世界想像的公義與聖潔截然不同。但我們裡面的靈既然被更新,就當穿上新人,在這個世界上活出神在耶穌裡的公義與聖潔。
 
 

 
       既然說我們是按著真理的公義和聖潔所造的新人,就應該要按著真理活出公義與聖潔的事實。保羅接下來講了六件基督徒理當要做的事情。保羅主張一個真正受了聖靈,蒙召信靠了基督的人,你當然要出於順服主耶穌而活出這樣的生命。所以,我們可以發現保羅在講述這六件事的時候,全部都是在講述那個轉變:「因為不再像過去那樣,所以現今理當如何」。還記得嗎?在第二章的時候保羅說:「我們原是祂的作品,為了做好工作而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 (2:10)」保羅解釋完了神如何藉著基督耶穌造了我們,這裡要開始告訴我們神要我們如何活出祂造我們的心意(好工作)。

       第一件事,和合本的翻譯說:「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 (4:25a)」聽起來像是我們還沒有棄絕謊言,現在才要開始。但原文是:「所以,你們既然已經棄絕了謊言,各人就要與鄰舍說實話。 (4:25a)」這裡的「謊言」不是指「說謊」,好像要我們不可以說謊的意思;這裡指的是,以前是活在一個錯誤的,被魔鬼的謊言騙著跑的生命。當然,因為我們過去活在魔鬼的謊言之中,所以我們與人的互動也都是基於虛假的前提之上,是說謊的。

       但是,我們如今既然藉著耶穌而明白了神的真理,知道了神的心意,我們就不可能繼續活得和從前一樣。我們知道真理,就要與鄰舍講述實話,原文作「真理」。耶穌如何進到了這個世界,把關乎神的真理活化在我們的面前,我們也照樣要活出這個真理。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互為肢體。 (4:25b)」魔鬼的謊言是要拆毀人與神的關係,以及人與人的關係。但耶穌的真理,就是要恢復人與神,以及人與人的關係。那麼,如果我真的藉由耶穌而恢復了與神的關係,我就必然在人的面前(鄰舍)活出這個真理。

       第二件事,保羅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4:26-27)」我們都會生氣。但生氣有兩種:沒有犯罪的生氣和犯罪的生氣。生氣的背後隱含著一個判斷,有一件不應該發生的錯事,它發生了,或是有一個人做了不該做的事,所以我為此生氣。問題是,你生氣有沒有道理,取決於你的判斷是否正確。從創世記的前三章我們可以知道,「罪」就是人自行「分別善惡」。我忽略了神的善惡標準,卻拿著自己的善惡標準作為判斷的基準。換言之,我讓自己坐在神的寶座上,按著我自己的標準判斷、審判是非,這就是罪。保羅在這邊叫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因為基督徒在基督耶穌裡承認了自己的罪,將判斷善惡的標準在耶穌裡還給了神。那麼,如果我們生氣是因為知道世人不認識神,活在過犯罪惡之中,這樣的生氣,就不是出於罪[15]。

       將善惡的標準還給神還有第二個層面的意義。神不只是善惡標準的制定者,同時也是善惡標準的審判者。這表示即便你正確地判斷了一個人是罪惡的,也不等於你有權柄制裁他。保羅在羅馬書告訴我們,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馬書 12:19)」一個人如果沒有辦法止息他的忿怒,就等於他沒有辦法將眼前的這件事情放手交在神的手中。他也許相信神的善惡標準,但他沒有辦法相信、等候讓神來施行審判。我們除了作一個將善惡標準還給神的人,還要是一個將公義的審判交託給神的人。這樣的人可以止息他的忿怒,因為他相信神的公義。我們知道神有一天要來審判這個世界,並且知道若不是藉著耶穌的救恩,就沒有人能夠在神面前站立得住。那麼,你看著一個得罪你的罪人,你有必要抓著你的忿怒不放嗎?要知道,如果他悔改信了耶穌得救,你就得了一個弟兄姊妹;如果他沒有悔改相信耶穌,那麼有一天他要面對神定罪的審判。所以,不要讓你的怒氣持續到日落,在一天之內調整你自己回到神的裡面,將善惡的事交給神。因為,如果你抓著自己的「公義」不放,非得要立刻看見報應實現在人的身上,你就會給魔鬼留地步。魔鬼會說服你,讓你自己動手實現公義,還以為是在「替天行道」。就這樣,魔鬼慫恿你讓自己坐上神審判的寶座,取代神來實現公義。但是我們要知道,這麼做不會使你成為公義的一部分,只會確保你也是世界亂源,是不公不義的一部分。

       第三件事,保羅說:「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4:28)」這裡的重點不在於不要偷東西,而在於偷東西背後所代表的問題。偷竊,等同於我在社會上是一個寄生蟲,沒有貢獻,卻想要坐享其成。然而,神創造世界的心意,是要我們彼此相愛、愛人如己。偷竊,代表我愛自己勝過他人,甘願使他人蒙受虧損,也要滿足自己的利益和慾望。所以,偷竊指的也不只是偷竊而已,而是所有暗地裡佔人便宜的行為。


       但如今我們知道耶穌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使我們可以得著生命。我們就要將自己的生命根基在耶穌的愛上面,不再追求自我的滿足,而要滿足他人的需要。那麼,我們當然知道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確保自己可以付出,能夠分給那缺少的人。

       第四件事,保羅說:「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4:29)」話語是帶著力量的。創世記記載神造天地的時候,就是憑著自己口中的話來實現祂的創造。聖經告訴我們:「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詩篇 33:9)」人的言語也可以有類似的效果。如果我一直說自己的孩子很笨,久而久之,自己和孩子可能都會相信他真的很笨。這樣,我的話語就創造了一個本來不存在的事實。

       當基督徒從神的話語(耶穌基督的「道」)當中領受了神的真理時,我們知道神的話語是何等地恩慈,又有憐憫;裡面充滿了溫柔,卻又極其堅定。我們如果藉著耶穌的「道」被建造起來,我們就應該要照樣「說造就人的好話」,讓聽見我們話的人都可以「得益處」。「聽見的人得益處」,原文就是「將恩典給那些聽見的人」的意思。我們既然蒙神透過祂在基督耶穌裡的恩典所建造,我們的話語也就應當要反映這樣的恩典,讓人聽見,使他們得益處。

       第五件事,保羅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 (4:30a)」乍聽之下,這個講法很抽象,怎樣才算是不讓神的聖靈擔憂?從保羅給的理由我們可以略知一二。他說:「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4:30b)」這個概念是這樣的,一個被聖靈印記的人,就好像一個拿著神國護照的人。我們雖然現在住在這個世界上,所盼望的卻是有一天神要來接我們回去祂的國度。我們知道當一個國家遇到災難或戰爭的時候,其他國家會派專機去把自己的國民接回來。基督徒也是這樣,我現在雖然在這裡,但卻是屬乎神的子民,知道當神的審判和忿怒臨到這個世界的時候,聖靈就是我們的護照(印記),可以讓我們搭上接送我們回神國的飛機(從毀滅當中被救贖出來)。那麼,你現在住在這個不認識神的國家,就應該要活出你是神國公民的事實。不要讓你手中的護照蒙羞,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如同保羅在歌羅西書所說:「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歌羅西書 3:1-2)」聖靈幫助我們認識神,明白耶穌的福音,又確立了我們是屬神的子民,我們就不應該使聖靈擔憂,要活出神國公民的身份。

       最後,第六件事,保羅說:「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4:31-32)」要作神國的公民其實並不困難。基督如何對待了我們,將神的心意向我們顯明,我們也照樣地對待其他人,如此而已。每一個信靠耶穌的人,都知道神如何讓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成為我們的贖罪祭,使我們在神面前的罪可以得到赦免。只要我知道神如何對待了我這罪人,那麼,我們對待人的方式,自然會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這樣子,我看著所遇到的任何人,所有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或毀謗,連同心中一切的惡毒也都可以除掉。也可以說,只要我願意看重一個人的靈魂,如同神看重我的靈魂,藉著耶穌救了我一樣,我就不可能與人對立、存心害人,只有可能愛人。


       說穿了,保羅在這六件事情裡面說的,就是要我們「盡心、盡意、盡力、盡性愛我們的神,又要愛人如己。 (路加福音 11:25-37)」為什麼?道理很簡單,「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約翰一書 4:19)」這,就是神在主耶穌基督裡向我們顯明,真理的公義與聖潔。


[1]  從原文直譯。

[2]  從原文直譯。

[3]  其實可以回溯至十九世紀中葉的 higher criticism 運動。這個運動主張聖經不是神無誤的話,而必須要透過科學、歷史、考古等等來加以詮釋。換言之,神的話該如何被解釋,是由人透過學術來決定的。可想而知,結果就是神和祂的話變成隨便人講的,因為不同時代的每個人,都會用他有限的學術力來決定神的話該如何解釋。

[4]  參照以弗所書 1:17;哥林多前書 2:6-16。

[5]  根基於天父、主耶穌、聖靈,三位一體的真理之上。

[6]  和合本翻譯作「恩賜」,但原文是「禮物」。

[7]  以和合本的翻譯為底,作微調翻譯。

[8]  當然,兩者之間高度重疊,但畢竟不是等號,因此有區分的必要。

[9]  神學上會去爭論「牧師和教師」究竟是一個恩賜,還是兩個?這裡主張是一個,而非兩個。恕我沒有辦法在這裡有完整的說明,但兩者是一體兩面,無法完全切割的。

[10]  以和合本的翻譯為底,作微調翻譯。

[11]  從原文直譯。

[12]  和合本翻譯作「誠實話」,但「真理」比較直接。

[13]  參照約翰福音 2:23-25。

[14]  原文是「照著神造的」,沒有「的形像」三個字。多數的中英文翻譯會加上「的形像」,是因為在哥羅西書 3:10 呼應這段經文的地方有明講「是照著神的形像」。亦有譯本會將以弗所書這邊翻譯成「照著神的旨意造的」。但兩者之間沒有區分的必要,因為聖經中神的形像,就是透過神的旨意讓我們看見、明白和體會的。
 

[15]  參照馬可福音 3:5, 10:14。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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