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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of Ephesians

第五章

神親愛的兒女

讀經範圍:以弗所書 5:1 - 6:9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5:1-2)
 
 

 
        多數人在看以弗所書的時候,大概不會意識到使徒保羅在整篇書信裡的連貫性。但是他在第五章一開始的時候就擺明地告訴我們,接下來要講的東西是根基在前面的內容。他說:「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5:1-2)」保羅用了「所以」一詞,自然表示他接下來要講的內容,與前面已經講過的內容,是有因果關係的。但他的「因為」指的是前面的哪一段呢?

        答案藏在保羅的「所以」裡面。保羅在這裡說:「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更貼近原文的翻譯應該是「所以,作為(祂)親愛的兒女,你們要效法神。」這裡我們應該要想到在第二章的時候,保羅曾提到我們「本為可怒之子 (2:3)」,和世界上所有的悖逆之子一樣,曾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但我們本於神的恩典而得救 (2:4-5),成為神家裡的人 (2:19)。保羅的意思是,如果我們是神所愛的兒女,有神的形像,那麼我們當然應該要活出「天父」的樣式。不然,你要怎麼說自己是神家裡的人?

        具體來說要怎麼做呢?保羅說:「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一樣。(5:2a)」原來,我們之所以是神親愛的兒女,是因為祂在基督裡愛了我們。那麼,我們效法神的方式,當然就是照樣活出基督的愛。基督的愛,就是他「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5:2b)」

        還記得在第四章的時候,保羅引用了詩篇 68:18 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4:8)」但我們說,詩篇原文說的是:「你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 (詩篇 68:18)」保羅在這邊說基督將各樣的恩賜(原文作禮物)賞給人,但詩篇的作者卻說是神從人間受了「供獻」。究竟是哪一個?答案在何西阿書可以找到。神說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何西阿書 6:6)」也可以說,神想要從人所受的「祭祀」,並不是你把牲畜拿到祭壇前獻上,或是將金錢拿到教會裡奉獻,也不是把時間花在教會的服事之上。神想要從人所受的「祭祀」,是你在這一切獻祭的動作背後,動機是出於對人的憐恤。

        當基督耶穌為了愛我們,為了拯救罪人而將自己捨了,當作供物和祭物獻給神的時候,他所擺上的就在神的面前成為馨香之祭。也就是說,神就喜悅、悅納了他的獻祭。那麼,你如今既然知道了,有任何不比照辦理的道理嗎?愛心,就是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為了別人而做的。基督如何愛了我們,我們也照樣在神給我們的恩賜之中彼此服事,為要領人到神的面前,又要讓人站穩在神的恩典之中。當你這麼做的時候,就是你在神面前所擺上的馨香之祭。

        我們可以說,在第二章,保羅告訴我們,藉著基督,神是如何愛了我們;在第四章,保羅則是告訴我們,蒙了神在基督裡的愛,從基督領受了恩賜,是為了要我們服事神和神的教會。到了第五章,保羅則是在說,我們如今活著不再屬乎這個世界,而屬乎神的國,「所以」我們要活出這個事實。

        在第二章,保羅說:「你們(本來)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2:1-3)」相較之下,現在的我們,保羅說:「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3)」這背後反應出兩個不同的世界,兩個不同的國度。曾經,我們和其他所有人都屬乎同一個國度,一個放縱肉體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喜好去行的國度。所以,我們生命中充滿了淫亂、污穢與貪婪。我們的言談之間會顯出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

        但是,如今我們在基督裡認識神的人,既然屬乎神的國度,就知道這麼做是不對的。為什麼?保羅說:「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這樣的人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 (5:5)[1]」這並不是說,信靠基督耶穌的人自動地完全不會做這些事情。如果是這樣,保羅就沒有必要勸勉聖徒不要這樣。這在說的是,我們確實知道過去不認識神的時候,我們都活在淫亂、污穢與貪婪之中,並因此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和現今的悖逆之子一樣。那麼,如今你藉著耶穌而認識神,罪得赦免,與神和好,你又怎能讓自己繼續「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這背後的道理,需要每個基督徒自己深刻地去體會。因為,這意味著所有不認識神的人,都活在淫亂、污穢、貪婪之中。而如果你沒有辦法體會自己信耶穌之前是這樣的一個人,你也許應該要考慮自己直到現在其實都還沒有真正的信耶穌。其實,當你不願意順服神的旨意,而是放縱自己按著自己的慾望,採取行動為了要滿足自己,你的行為就是淫亂的[2],你的動機就是污穢的,你的內心就是貪婪的。這背後都反應你採取行動的依據,是你心中所渴望得著的那個東西,不論是金錢、成就、物質享受、美色。而這個驅動你的東西,就是你心中所服事的偶像。

        保羅說:「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5:6-7)」如同魔鬼欺哄了亞當和夏娃,讓他們隨從自己心中的私慾去吃了神吩咐不可以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現今這個世代裡不認識神的人一樣會用各種無法兌現的話語去吸引我們跟隨。保羅提醒我們不要被這樣的話語欺騙,因為知道神的忿怒必要因為他們所做的這些事而臨到他們身上。我們既然說自己認識神,就不能夠與他們同夥,參與在他們中間。

        保羅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作光明的子女。(5:8)[3]」畢竟,從前我們自己是不認識神的(黑暗的),但現在是因為在主耶穌基督裡而認識神(光明的),那麼你就要在這個不認識神的世界裡,活出一個認識神的生命(光明的子女)。

        保羅說:「因為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5:9)[4]」這裡需要釐清的是,不要以為保羅要你努力的去追求良善、公義與誠實。保羅在說的是,作為光明子女的行事為人,結果自然是良善、公義與誠實的。那麼,我們要如何能夠在行事為人上作為光明的子女呢?保羅說:「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5:10)」因為我們是在「主」裡面而光明,所以作為光明子女的行事為人,就是要察驗什麼是「主」耶穌所喜悅的事。這麼一來,你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會活出一個良善、公義、誠實的生命。和合本將「察驗何為主喜悅的事」放在整句的最後,但這一段較好的中文翻譯應該是:「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作光明的子女,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因為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5:8-10)」相較之下,保羅說:「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 (5:11)」。原文是「那結不出果子的暗昧之事,你們不要參與其中。」換句話說,你要讓自己的生命是一個結果子的生命,而不要參與在那些不在主裡面,結不出果子的事情上。非但不要參與在其中,更要將他們暴露出來,讓大家都看見這些事情的真面目,可以改邪歸正。和合本翻譯作「倒要責備」,原文有暴露、定罪、責備的意思。也就是說暴露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被定罪,受到責備。保羅說:「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事,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 (5:12)」

        這不是為了羞辱那些在黑暗中的人,而是為了使他們成為光明。保羅說:「但所有的事情被光暴露,就顯明出來成為可見;所有顯明出來被看見的事情,就是光。 (5:13)[5]」這句話本身非常合乎物理學。沒有光,我們看不見;你能夠看見,就表示一定有光。那麼,你所能看見的每一件事,就代表你從那裡面看見了光。

        你想要知道神的良善?公義?真理?如果沒有從神來的光作為你可以看見的依據(標準),你就永遠不可能知道。那麼,除非神的光將你暴露出來,看見自己原本在黑暗之中的淫亂、污穢、貪婪,你就不會意識到自己的羞恥。然而,若神藉著光明子女的行事為人把你在黑暗之中的羞恥暴露出來,就等同於你看見了從神來的光。這奧秘就藏在耶穌來要顯明我們的罪,但為的不是要審判定我們的罪,而是要拯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換句話說,從主耶穌和教會看見自己的罪,你也就同時看見了神的救恩。保羅說:「因此,有這樣的話說:“睡著的人啊,醒過來吧,從死人中起來,基督就必光照你。” (5:14;新漢語譯本)」

        「所以[6]」,保羅說:「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5:15-16)」這是一個非常自然的結論。一個認識神的人,你就要按著神的心意行事(智慧)。如果你一方面說自己認識神,一方面行事為人卻沒有察驗什麼是主所喜悅的事,還有比這更愚昧的人嗎?

        那麼,謹慎行事的第一步,就是要愛惜光陰。原文是「要把你的時間贖回,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這個世界掌握在魔鬼的權勢底下,我們從前也都在其中虛度人生。我們還沒有認識神的時候,在這個世界裡追求自己私慾的滿足,活在罪惡裡面。然而,我們既然已經蒙了神的拯救,成為屬神的兒女,你還繼續將時間浪費在享受罪中之樂嗎?當然不!趕快把你接下來的時間補救回來,作光明的子女。怎麼做?三件事。

        第一,保羅說:「為此,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5:17)[7]」糊塗人,就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你要能夠謹慎行事像個智彗人,又要能夠挽回你剩餘的光陰,你就必須要搞清楚狀況,要明白主耶穌的旨意。

        第二,保羅說:「還有,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 (5:18)[8]」原文不是「酒能使人放蕩」,而是「醉酒就是放蕩」。用「醉酒」來對比,是因為誰都看得出來一個醉酒的人的行為確實是他的行為,但卻又不在他的控制之下。保羅的重點並不在於喝酒喝到醉,而在於任何能夠讓自己不受控制,以至於做出各種放蕩不羈的事情。更進一步的來說,你讓什麼東西進到你的生命之中,去決定你的行事為人,那個就是充滿在你裡面的東西。也就是說,即便你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如果你讓你自己的生命中被其他東西控制,你就會放蕩,而無法遵從主的旨意。

        第三,保羅接著說:「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5:18-20)」因為被聖靈充滿,是我們能夠明白主的旨意,又能夠被神引導的唯一方式。也就是說,除非你被聖靈充滿來主導你的生命,否則你就是如同醉酒一般放蕩的人。

        「聖靈充滿」在今天的教會中充滿了爭議。對許多福音派的教會而言,他們已經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對許多靈恩派的教會而言,不受控制才叫聖靈充滿。聖靈充滿跟受控、自制是扯不上邊的。但保羅在這邊其實很明確扼要地告訴我們,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他不會講「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 (5:4)」,而會「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5:19-20)」換句話說,一群被聖靈充滿的弟兄姊妹聚在一起,口中所講,彼此對說的話,就是神國的福音,耶穌的真道。他的心中會向主歌唱,意思是說他的內心會反覆思想主耶穌的真道,並向主歌頌。然後,因為他會知道自己在主耶穌基督裡得著了神,以及神對我們一切的應許。因此,不論何時,不論遇到什麼事情,他也都可以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感謝父神。這裡面包含了三種關係: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彼此對說)、基督徒與主的關係(讚美主),以及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而與天父之間的關係(感謝父神)。被聖靈充滿,會讓你在這三種關係都得到控制,能夠有健康的人際關係,與主耶穌、與父神也都有對的關係。

        最後,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保羅在第五章到目前為止的結構是這樣的:5:1-7 的重點是神,以及神在基督(救主)裡和我們的關係; 5:8-14 的重點則是如果我們已經被基督拯救,那麼如今耶穌成為我們生命的主,會如何影響我們的行事為人;最後,5:15-20 的重點則是我們要藉著被聖靈充滿,能夠明白主的旨意,以至於我們相對於其他人,相對於主耶穌基督,還有相對於父神,都能夠知道自己該如何自處。然後,你是否注意到這又呼應了以弗所書第一章?
 


 
        使徒保羅在前面講了我們與神 (5:1-7) 、與主 (5:8-14) 、與聖靈 (5:15-20) 的關係,接下來要講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他說:「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5:21)[9]」一個在神的恩典裡面蒙了基督拯救的人,他會進入光明之中而察驗主所喜悅的事,並且靠著聖靈能夠謹慎行事。反應在教會裡面,就是這樣的人們會出於對基督的敬畏而「彼此順服」。如果基督真的是他生命的救主,又是他現在人生的主,他就會在教會之中和其他的基督徒之間彼此互相地順服。
        中文的「順服」聽起來像是要我們臣服於他人的意志之下。他要我做什麼,我就照著做。但這並不是保羅的意思,他並不是要我們對別人的要求唯命是從。在這裡,我們真正需要「服從」的不是他人的意志,而是我與他人之間一個關係上的「次序」。我們要問的,是在我和你的關係之中,怎麼做是對的。然後,我就照著做,讓自己順服在這個正確對待你的方式之下。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一個敬畏基督的人才回答得出來。為什麼?因為一個敬畏基督的人,是一個已經將自己與神的關係恢復到正確次序之中的人。恢復了與神的次序,跟人的次序才有可能正確。這也意味著,「彼此順服」有可能表示我必須要抵擋你,才是在正確的次序之中。例如,父母要我拜祖先,則我必須為主的緣故而拒絕。

        保羅接著用了三個最直接的人際關係來解釋彼此的順服:夫妻、親子、主僕。
 
夫妻關係:
 
保羅首先講了現今世代最沒有辦法接受的一件事,他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5:22)」這句話在今天要被視為「大男人主義」、「過時的傳統」、「性別歧視」等等。這是因為今天的社會信奉「個人主義」,我們不在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只在乎不要讓別人佔到我的便宜。在個人主義的價值前提之下,婚姻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個利用來滿足我慾望的工具。現代人們進入婚姻的前提,在於這個婚姻可以給我帶來什麼樣的好處,諸如另外一半對我的照顧與幫助、性方面的滿足、生活的保障、身份的提升等等。所以我們在結婚之前,會不斷地考慮我會失去什麼,值不值得之類的問題。如此一來,婚姻的本身是一種消費者的關係,只有在雙方都認為自己可以從這個婚姻中獲得自己想要的利益,婚姻才能夠成立。說穿了,這是一種對價關係。那麼,一方需要順服另外一方的婚姻關係,怎麼聽都不值得。
        然而,聖經裡面告訴我們,神所設立的婚姻關係,並不是一個消費者心態的對價關係,而是一個盟約關係。盟約關係意味著我們之間交換的誓詞,是以性命作為擔保的。這是一種信任關係,表示你可以信任我,將你的一生託付與我。換句話說,聖經裡的婚姻關係,我要的不是從你身上能夠得到什麼利益,我要的就是你。不是我可以從你身上得到什麼好處,你就是我的好處。婚姻不是達到目的的手段,我與你之間的婚姻,本身就是我的目的。我就是想要和你結婚。
        這種婚姻關係的美妙之處,就是彼此之間在盟約之中的互信。而互信的關鍵,就在於領導的人負起責任領導,值得跟隨的人相信;而跟隨的人負起責任跟隨,值得領導的人領導[10]。因此,不是只有妻子要順服丈夫。保羅也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5:25)」再強調一次,「順服」不等於什麼事情都只能聽命於丈夫,也不等於允許丈夫用自己的血氣來轄制妻子。因為是在「主裡」順服,真正順服的是主耶穌和父神,丈夫並不能超越祂們。

        但我們讀這段經文,其實不應該把焦點放在男女的婚姻上面。因為,保羅實際上在說的是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他說:「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5:32)」也就是說,神從一開始設立婚姻關係,就是為了讓我們可以從男女的婚姻關係之中,去體會、經歷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看明基督如何使教會和他成為一體。然後,如果你們也能在自己的婚姻之中實踐相同的盟約關係,彼此互信,你們就要一方面體會基督和教會的奧秘,一方面經歷神對婚姻的祝福。

        如果婚姻是一個盟約關係,基督和教會之間是否也是一個盟約的關係呢?答案是肯定的。耶穌在上十字架之前,在逾越節的筵席上拿起杯來,跟門徒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馬太福音 26:27-28)」耶穌的意思是,我要用我的生命(血)與你們立約,使你們可以罪得赦免,靠著我可以進入神的國度。教會是什麼?教會就是基督立約的對象,在他的盟約之中,成為這個地上屬乎神的國度。換句話說,教會順服了基督,相信了他的拯救,就得著了基督所應許的一切。

        基督既然愛教會,與教會立約,他就必須要實現這個約定。否則,他的愛就是空的,嘴巴上說愛你,實際上卻沒有付諸行動來拯救這個世界脫離罪的轄制,讓教會可以來到神的面前。保羅說:「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5:25-27)」和合本譯作「要用水藉著道」,原文的意思是「(神的)道就像水洗一般地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換句話說,基督愛教會,所以他就實現所立之約(神的道),讓教會可以藉著他的約而被洗乾淨。只因為教會相信了他,就因著他守約施慈愛而成為聖潔。教會不是靠著自己的行動使自己聖潔;教會乃是順服了基督,就因著值得我們信靠順服的基督,為我們獻上生命而成為聖潔。

        說真的,你如果不先深刻地體會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並且願意用相同的盟約之愛來經營你的婚姻,這段經文對你的婚姻就不會有太大的幫助。因為,除非你願意先成為順服基督的教會肢體,否則,你不會有這樣的婚姻觀。

        愛與順服其實是一體兩面的。在約翰福音,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約翰福音 13:34)」所以,丈夫愛妻子是一種順服的表現。耶穌又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 (約翰福音 14:21)」同理,妻子順服丈夫是一種愛的表現。若不是出於對基督的順服,沒有丈夫可以如此地愛他的妻子,也沒有妻子會願意如此順服他的丈夫。說穿了,夫妻關係是神所設立,人與人之間最親密的關係,也是對基督存敬畏之心的人,彼此順服的最高境界。
 
 
親子關係:
 
保羅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6:1)」如同夫妻是要在主裡彼此相愛與順服,保羅在這邊說,作子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意味著我們聽從父母不是為了父母的緣故,而是為了主的緣故。為什麼?保羅說:「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原文是「因為這是對的」。

        在今天這種個人主義的社會裡面,我們根據自己的意思,來做出自己的決定。因此,就算對象是自己的父母,只要我不想要,就等於我可以不要聽從。然而,聖經裡面從來就沒有「個人主義」這件事。神造人是按著自己的形像造的,而神的形像就是「我們」。創世記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創世記 1:26)」創造宇宙萬物的神,是獨一的真神,但祂的形像和樣式卻是「我們」。這是三位一體的奧秘,但不是我們這裡要解釋的議題。這裡我們需要意識到的,你有沒有活出一個正確的生命,取決於你的決定是否顧及了全面的「關係」。聖經裡面終局在乎的,是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否正確。也就是說,在神的面前,祂是否同意你的生命活出了一個與祂之間正確的關係?

        如果沒有神,就沒有被造的人。因此,人聽從造他的神,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同樣的,如果沒有你的父母,就沒有你。因此,在神造人的次序之中,人聽從父母,是理所當然的。然而,肉身的父母也是罪人,因此,保羅不是單純地要我們聽從父母,而是要我們「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意味著至少兩件事。第一,我們聽從父母,是出於對主耶穌的順服和信心,而不是因為父母都是對的。第二,如果父母所要求的事情與主耶穌的真道相違背,則恕難從命[11]。但即便如此,在主裡聽從父母的意思,就等於在無法聽從的時候,我依舊看重自己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因為這是主耶穌的榜樣。如果主耶穌看重我的罪,勝過我與他的關係,他就會定我的罪,將我丟在地獄。然而,主耶穌看重了與我們的關係,所以他承擔了我的罪,為要使我可以藉著與他的關係,能夠與神和好,恢復與神的關係。

        保羅接著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6:2-3)」原文說的是「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帶什麼應許?「使你得福,在世長壽。」聽從父母和孝敬父母,其實是相同的道理。聽從是外在的表現,而孝敬是內在的動機。若是沒有父母,你根本不會存在於這個世界。因此,你應該要聽從和孝敬將你生在這個世界上的父母。不為什麼,只因為神說這樣是對的。「帶應許的誡命」就表示這個是神所訂規的次序,並且只要你照著做,你就會承受誡命背後的應許。我們也可以這樣說,如果你是一個不願意聽從和孝敬自己父母的人,你肯定也不會是一個聽從、敬畏神的人。那麼,你和神的關係就不可能正確。

        保羅所指的誡命,是舊約出埃及記第二十章所提到的十誡。十誡可以分成兩個主要的部分:第一個部分是人與神的關係,分別是 1-4 誡;第二個部分則是人與人的關係,分別是 5-10 誡。誡命的終極意義就是要我們「愛神」和「愛人」[12]。在十誡裡,保羅這裡提到的「孝敬父母」,是人與人關係中的第一個誡命。每個人除了與神的關係之外,你人生中的第一個「關係」,毫無疑問的就是與你父母的親子關係。因此,如果你想要從人際關係之中來學習體會與神之間的關係,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就是最先的入門。也可以說,遵行這個誡命,是引領我們通往神面前的關鍵。

        保羅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表面上,這個應許聽起來像是:「如果你孝敬父母,神就會讓你在今生長壽」。但如果我們直接看出埃及記的時候,十誡是這麼說的:「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 20:12)」十誡是神透過摩西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當時,以色列人正在曠野之中,準備前往神應許他們祖宗亞伯拉罕要賜給他和他後裔的迦南地。因此,十誡的應許是,如果你孝敬父母,你就可以長久地居住在神的應許之地。

        換句話說,保羅在這邊說的是,基督徒,如果你今天說自己是一個藉著主耶穌而聽從、敬畏神的人,那麼你就會在主裡聽從和孝敬自己的父母。然後,你就會從自己與父母的關係之中,知道自己屬乎神,要承受神所應許的新天新地。神沒有應許只因為你孝敬父母,你就要在今生長壽。神乃是應許,你就要在祂所應許的神國裡面,存到永遠。

        保羅接著又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6:4)」意思是說,你不因為是父親,就等於你和兒女之間的關係由你主宰。你不能說:「聽話,因為我是你爸爸。」你必須要說:「聽話,因為主耶穌是如此教訓和警戒我們的。」惹兒女的氣,意思就是說,你沒有道理,卻把自己當成就是道理,然後強迫兒女接受。兒女自然也知道你不是出於道理來管教他們,而是出於自己的霸權。這個時候他們雖然無法違抗,內心卻會感到忿怒。

        「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這個道理很簡單,做起來卻是很困難。因為這表示父親必須要負起責任來察驗主所喜悅的事,然後才有可能如此養育兒女。這也是彼此順服。父親並不因為自己的地位就可以任意對待子女,而仍舊需要為了兒女的緣故,順服於主的教訓和警戒之下來養育他們。

        你也許會問,為什麼只對父親講,而沒有對母親講呢?好問題,請參考前面關於夫妻關係的部分,自行揣摩思考。
 
 
主僕關係:
 
        保羅說:「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6:5-7)」
        「僕人」在原文裡面是「奴隸」。我們應該要知道保羅那個年代的奴隸,處境整體而言要比近代的黑奴要來的好上許多。但他們仍舊是奴隸,沒有選擇職業、老闆的自由。可想而知,一般人處在這樣的光景之中,他工作的態度大概不會太積極。他在他的無奈之中,會「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的喜歡」。也就是說,他工作的態度,取決於做這件事的利弊得失。如果沒有做會遭受到懲罰,或是做了可以得到好處,他就好好地做;否則,他就隨便做,甚至擺爛不做。事實上,我們今天雖然不是奴隸,大多數人在工作的態度上,大概也是如此。對我們而言,工作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工作所可以為我帶來的利益,或是不工作可能衍生出來的問題;把工作做好並不是我主要的考量,主要的考量是我究竟可以從工作得到些什麼[13]。

        聖經裡面對於「工作」的認知是相當正面的。工作並不是像許多人以為的,是人犯罪之後的結果[14]。工作乃是神造人的時候,賦予人的意義。創世記一開始就告訴我們,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創世記 1:26)」也就是說,基督徒在工作的時候,他實際上的認知,是自己正在按著神的心意,為神在管理這個世界。因此我們可以說,工作的重點從來就不是「做什麼?」,而是「為誰做?」。如果你對工作的態度,取決於你的利益,那麼你就是為自己做的。但是如果你對工作的態度,是為了要按著神的心意管理這個世界,你就是為神而做的。為自己做,你工作的品質就沒有保證;為神而做,那你肯定會將自己最好的獻上。

        那麼,一個為神而做的工作,在這個世界上會呈現一個什麼樣式?毫無疑問的,在你主人(老闆)的眼中,他會看到的是你兢兢業業,打從心裡為了他的緣故而把你手上的工作做到最好。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保羅為什麼說:「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 (6:5)」

        但這件事只有基督徒才有可能做到。理由就在於保羅說:「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6:5)」這個世界上的人相信自己的價值和利益,並且受到這個價值和利益驅動。他們不論做什麼,都是「為了自己」做的,因為他們相信的是自己所認知的價值和利益。換句話說,聽從主人與否,終局而言必定出自於他自己的利益考量。而基督徒與世人唯一不同的地方,就在於我們「聽從了基督」。基督徒聽從了基督,是因為基督是神向人所顯明的旨意。藉著耶穌,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接受了神的恩典,並且順服神的旨意。因此,當我出於順服而聽從耶穌的時候,我就必定為了我的主人(老闆)盡忠。因為我是「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6:6)」如此,我的工作就不是交帳在人前,而是在主的面前。保羅說:「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6:7)」

        對於現在正在做奴隸的人而言,這樣的要求似乎是個很高的門檻。但保羅說:「你們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6:8)」和合本翻譯作「善事」,但原文只是一個「好」字。保羅在說的是,你們知道基督徒所盼望的自由,並不是在這個世界上可以不要做奴隸。可以不要做奴隸當然是好的,但真正的自由卻是你現在就知道,自己將來在神的國裡能夠做神的兒女。從這個角度來看,現在看似自主,實際上卻在罪中,作罪的奴僕,以至於將來要下地獄,才是糟糕的。因此,你們只管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因為知道即便你現在是個奴隸,你為主所做「好」的事情,將來都要得主的賞賜,和那些現在是自主的人一樣。

        保羅接著說:「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6:9)」如果說基督的拯救臨到,並不區分一個人的貧富貴賤,那麼一個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縱使身份高貴,他也會知道在神的面前這個屬世的階級並沒有差別。這個時候,縱使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無法除去這個表面上的差異,在態度上卻不會讓這個差異來破壞我們彼此之間的對等。毫無疑問的,這個對等必須由在這個世上在上位的人來實現。如果作主人的知道自己也是僕人(奴隸),有一位主在天上,又知道這一位主是如何降卑自己來到世界上為要拯救罪人,就知道自己對待在自己下面的人,要如同主對待我們一樣。主既然不偏待人,我又稱他為主,我就不能用自己的地位來威嚇自己底下的人,而是順服主,愛我的僕人。

        如果你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上述的三個關係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在雙方的互動之中,都有一方看似弱勢,而另外一方看似強勢。但是,如果雙方都願意存敬畏基督的心,順服主的命令,則雙方的強弱不但不會造成衝突與壓迫,反而會成為彼此相互配合的優勢。因為這正是基督和教會之間所形成的「合一」,在基督愛的引導之下,教會全然地信靠順服,就成了神榮耀的見證。

        透過夫妻、親子、主僕的三種關係作為例子,保羅期待我們每個人在基督的教會裡面都要照樣彼此順服。這樣的教會,才是真正的屬乎主耶穌基督的教會。


[1]  以和合本的翻譯為底,作微調翻譯。

[2]  聖經中的淫亂,其實是泛指不按著正常的次序與神、與人的互動,不必然侷限於性與愛的關係。
 

[3]  以和合本的翻譯為底,作微調翻譯。

[4]  和合本的翻譯漏了「因為」二字,解釋起來會差很大。原文裡面有「因為」二字。
 

[5]  從原文直譯。

[6]  原文有「所以」一詞,但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7]  原文有「為此」一詞,但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8]  原文有「還有」(and),但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9]  和合本在一開始有個「又」字,原文裡面沒有。
 

[10]  那為什麼是男人領導,女人服從?因為,如果是女人領導,男人服從,就要換男人問這個問題。換言之,這沒有公平與否的問題,只有神的命定,以及你是否服從神命定的問題。男女雙方都只是服從了神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而已。
 

[11]  例如,華人社會中常見的就是要拜祖先。
 

[12]  參照路加福音 10:25-28。
 

[13]  參照創世記 3:17-19。
 

[14]  人不是因為犯罪,所以需要工作;神造人,本來就是要人為他工作,管理祂所造的世界。但因為罪的緣故,工作變成辛苦,並且與生存之間有了因果關係,必須要汗流滿面才得以餬口,並且終將歸於塵土,徒勞無功。
 

第一段
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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