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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of Ephesians

第六章

全副的軍裝

讀經範圍:以弗所書 6:10-23
 

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6:11)
 
 

 
       我們來到了以弗所書的最後一段。和合本翻譯作:「我還有末了的話。 (6:10)」這個翻譯本身沒有錯,原文確實有「最後」(finally)的意思。但這可能會讓讀者誤以為保羅接下來要講的內容,是另外一個獨立的段落,與前文無關。然而,原文所用的詞亦可以被翻譯成「自此以後」(henceforth)。這意味著如果你真的看懂了保羅在以弗所書到目前為止所講的內容,那麼從今而後你應該要照著保羅接下來講的內容照著去做。在這裡,比起「我還有末了的話」,「自此以後」會是更適切的翻譯。

       保羅說:「自此以後,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6:10)」保羅鼓勵我們,我們既然有了耶穌作我們生命的主,從今而後就要藉著他和他的大能大力,使我們得著力量。怎麼做?保羅說:「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6:11a)」為什麼?因為這樣「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6:11b)」

       保羅在這裡又再一次扣回了以弗所書第二章。在那裡他描述了我們過去的光景是:「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2:2)」在這裡,保羅說,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所面對到的挑戰,並不是來自於屬血肉的人們,而是屬靈的權勢。他說:「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6:12)」

       對於基督徒而言,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上的人因為相信了魔鬼的謊言而悖逆神,他們不認識神,也沒有順服祂的旨意。我們又說自己領受了神的恩典,藉著耶穌基督的拯救而罪得赦免、與神和好。那麼,我們就當然地應該要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活出一個順服神的生命。我們要確保自己不被魔鬼的謊言所欺騙、誘惑,而要堅持按著神的真理而活。

       我們看到,這個世界上同時存在著兩個國度的人,一種屬乎魔鬼,活在謊言之中;一種屬乎神,活在真理之中。和合本翻譯作「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抵擋」的原文是就能「站穩抵擋」(stand against)。屬乎神的子民所面臨到的問題,就是我們要如何在這個仍舊被魔鬼所充滿,滿了謊言的世界裡,能夠不被扳倒,還能夠站立得住?

       答案只有一個,能夠讓我們站穩抵擋魔鬼攻擊的,就只有「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6:11)」因為,主耶穌是我們的救主,若不是藉著他的拯救,我們就只能落在魔鬼的權勢之下,毫無盼望。但這是否意味著只因為我相信了耶穌,我就什麼都不用做,就能夠站穩腳步,抵擋魔鬼的攻擊?當然不是!如果是這樣,保羅接下來講的,就全部都是多餘的了。

       一個人如何知道耶穌真的已經成為自己的救主,自己已經脫離了魔鬼的權勢?端看你接下來的生命是仍舊活在魔鬼的謊言之中,還是你因著稱耶穌為主,已經成了一個順服神旨意的人。這並不是說你的救恩是靠自己的表現而來的;這是在說,救恩是否真實地反應在你的生命之中。你不因自己的表現而得救,但神拯救你是為了要讓你活出合神心意,榮神益人的生命。

       一個蒙恩得救,願意順服神旨意的人,在這個世界上就要為了神的緣故,抵擋魔鬼的詭計。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保羅說:「要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6:11)」要靠著主耶穌得著力量,你就要把主耶穌基督穿戴起來。信耶穌從來就不是一個空空的口號。耶穌本身代表著神的旨意,從許多方面向我們顯明出來。穿戴全副軍裝,就是在各個面向上明白耶穌所代表的意義,並且活化在你的生命當中。要知道,在這個世界上,魔鬼不會輕易放過神的兒女。保羅說:「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6:13)」

       保羅接下來就要跟我們介紹和解釋主耶穌基督所代表的各個意義,為了讓我們可以在這個爭戰、摔跤之中不被扳倒,還可以站立得住。
 

第一,真理:

       如果我們想要靠著主耶穌而站立得住,那麼我們就必須要清楚地了解到主耶穌所代表的真理。畢竟,如果一個人說自己信耶穌,卻對耶穌的真理沒有了解,他就沒有辦法分辨真的耶穌和假的耶穌。在創世記,這就是夏娃的敗筆。


       魔鬼對她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創世記 3:1)」這是一個裝成神話語的謊言。神只有禁止他們吃「一棵」樹上的果子,魔鬼卻說成「所有」樹上的果子。夏娃知道這話不真,但她的回答卻洩漏出她自己也不知道什麼是真。她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喫,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創世記 3:2-4)」夏娃的回答與神的話也不相符。神從來沒有說:「不可摸。」這就開啟了魔鬼的機會,因為夏娃自己其實也不確定神究竟說了什麼。

       我們今天可以在市面上找到各式各樣的基督教會,裡面傳講著各式各樣的耶穌。要說每個人都一定可以找到一個合乎自己胃口的教會,也不為過。然後,人們選擇自己喜歡的耶穌,參與在其中,以為自己屬乎神的教會。你真的覺得「條條耶穌可以通天堂」?保羅不是這樣講的,在以弗所書第四章,他要我們「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伎倆,被各種教導的浪打來打去、風吹來吹去。惟用愛心講述真理,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4:14-15)」

       在這邊,保羅說:「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 (6:14)」在保羅那個年代,一個士兵要上陣之前,第一件事,就是要束腰。中文翻成「束腰」,但原文要束的地方其實是大腿內側。當時沒有褲子,衣服都是連身的,因此如果要讓腳能夠靈活的跑動,就必須要用帶子把衣服的下半部束起來,變成有點像短褲的樣子。在戰場上要站穩,這是基本中的基本。同樣的,如果你要信耶穌,能夠靠著他在魔鬼的謊言攻擊之下站穩,那麼,搞清楚關乎耶穌的真理,就是基礎中的基礎。
 
第二,公義:

       到目前為止,「公義」一詞在以弗所書只出現過兩次[1]。第一次是要我們穿上新人,這個新人是在真理的公義和聖潔之中,按著神的形像所造的。第二次則是提醒我們當作光明的子女,察驗主所喜悅的事。因為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換言之,基督徒是在主耶穌基督裡按著真理的公義所造的,又要在光明之中活出公義。

       我們一般看到「公義」這個詞的時候,心裡想著是有一套標準。然後,只要你按著這套標準行事,或是按著這一套標準做出判斷,甚至審判,那麼你就是公義的。但如果你沒有按著這套標準行事,或是做出判斷、審判,你就是不公不義的。我原則上不否定這樣的定義。但問題是,你我用來依循的那一套標準,是打哪裡來的?是儒家的倫理道德?是國家制定的法律?是人裡面的良心?是舊約聖經的律法?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知道正確的標準,我們就沒有可能開始討論何為公義?何為不義?

       在聖經裡面,「公義」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所謂的相對,我並不是說公義的標準本身是因人而異的,而是說公義終極在乎的不是事情,而是人。更具體的說,是人與人之間的相對關係是否正確。是的,聖經裡的公義是「關係式的」(relational)。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保羅要在前面提到夫妻、親子,以及主僕的關係,並且要我們彼此順服。

       在創世記 38 章記載了一個非常奇特的事件。雅各的兒子猶大欺騙了自己的媳婦他瑪,沒有將小兒子給她作丈夫,結果他瑪為了要給自己過世的丈夫留下後裔,就裝成妓女從猶大懷了孕[2]。毫無疑問的,我們從一個客觀的上帝視角,可以正確的判斷雙方都有錯,都不合乎標準,都不公義。猶大說謊,而他瑪犯姦淫。當猶大聽說自己的媳婦懷了孕時,就要把她拖出去燒死。但是當他發現原來他瑪是從他懷了孕的時候,聖經告訴我們:「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 (創世記 38:26)」在猶大和他瑪之間的關係,他瑪是對的。若不是猶大失信在先,就不會有他瑪後來的舉動。更重要的是,如果猶大看重他瑪和她的權利,就不會透過說謊來傷害她。我們應該要意識到,在猶大說謊之前,他已經先破壞了與他瑪之間的關係。我不因為說謊而破壞我們之間的關係,我乃是因為已經破壞了我們之間的關係,所以能夠毫不在乎你的對你說謊。猶大的不公義,造就了這一切的問題。

       我們前面問,你所依循作為公義的標準是打哪來的?聖經裡面真正在乎的公義,就是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是否正確。這個「公義」是絕對的。公義的標準,是由神決定的。你與神之間關係的正確與否,決定了你是否公義,並且會反應在你採取的行動上。箴言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箴言 9:10)」

       當然,這意味著神必然也會照著祂自己的公義對待你。祂與你之間的關係,就是祂會按著你所當得的給你,或獎賞,或刑罰。我們看著猶大和他瑪,從上帝視角可以正確地作出審判,他們兩個在神的面前都是有罪的。猶大或許沒有立場審判他瑪,但神卻不會沒有立場審判他們兩個人。然而,我們有時間去理會他們和神之間的關係嗎?我們不用先擔心自己在神的面前與祂的關係嗎?
 
       為什麼保羅在 4:24 可以說基督徒是神在真理的公義之中所造的新人?或者換個方式講,我憑什麼可以在神的面前被算為公義,被祂稱為義?這是因為按公義審判的神,出於祂的恩典,已經讓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作為我的贖罪羔羊代替承擔了我的罪。藉著神藏在耶穌基督裡的真理,公義的神,本於公義定了我的罪,並且使我因信靠耶穌代罪的真理得蒙拯救,恢復了我與神之間的關係,不再被算為有罪,而可以被稱為義。


       如果神在乎你和他之間的關係,賜下愛子耶穌成為你我的救主,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只為了讓我們可以恢復與神之間正常和正確的關係,使我們可以被神稱義,那麼,你要如何在這個世界上作為光明子女,結出光明的果子?在公義的這個面向上,你如何對待人,就決定了你是否活出一個公義的生命。簡單來說,你是否原諒人,如同神原諒你一樣?耶穌在馬太福音 19:21-35 的比喻,足供參考。

       保羅說:「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 (6:14)」魔鬼希望破壞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牠可以讓我們以為自己跟神之間的關係不可能恢復。也就是讓我們相信自己罪惡深重,連耶穌都不可能拯救我們。但牠也可以讓我們自以為義,不按著神的標準判斷,卻高舉自己的標準,到處定人的罪,卻還以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箴言說:「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箴言 4:23)」將耶穌所代表的公義藏在我們的心裡,就要保守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正確。我們可以正確地知道自己因耶穌而稱義,無須再被罪疚感轄制,又要正確按著神在基督耶穌裡的公義對待每個人。難怪耶穌會說最大的誡命(標準)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 22:37-40)」活在神的愛中,愛神愛人,你就知道神的公義,又知道自己在神面前稱義。
 
第三,福音:

       我們在第一章的時候有提到,今天的人聽到「福音」一詞,多半以為好消息就是我只要信耶穌就可以蒙祝福、得救。實際上,「信耶穌」並不是福音的內涵,而會是你聽見福音內涵之後的結果。除了信耶穌之外,聽見福音之後還會產生另外一個結果,就是你會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

       在第二章的時候,保羅說:「(耶穌)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2:16-18)[3]」第十七節也可以這樣翻譯:「(耶穌)宣告了福音:願你們平安!在遠處的人。以及,平安!在近處的人。」我們稍微留意便會發現,耶穌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使我們與神和好,意味著當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對了(公義),我們就從神那邊領受了平安。也可以說,人在這個世界上之所以沒有平安,得不到和平,是因為我們在神的面前不公不義。

       神藉著耶穌來到這個世界上昭告了從神而來的平安,我們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神的面前站立。這意味著屬靈的爭戰,就是要把耶穌的福音藉著信靠他的人繼續宣揚下去。目的不是為了殺戮,而是為了將從神而來的平安,在神面前的和平,傳給尚未聽見的人。因為我們爭戰的對象,並不是屬血氣的人。所以,保羅要我們:「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 (6:15)」我們走到哪裡,就把平安的福音帶到那裡。
 
第四,信心:

       保羅說:「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籐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 (6:16)」和合本翻譯作「此外」,聽起來像是另外還有一個什麼。但原文有「在這些之外,還要」的意思,也就是說,有了前面所講的,如果再加上接下來的這一個,就會如虎添翼。

       那麼,還需要加上什麼呢?和合本翻譯作「信德」,但原文說穿了就是「信心」。我知道耶穌是神的真理,知道在他裡面才有真正的公義,並且要把這個福音傳揚出去。但這些對我而言有多真實,取決於我對耶穌的信心。我可以頭腦上知道我在神面前的公義來自於耶穌,但心裡實際上相信的卻是要靠自己的表現來換取神的認可。這個時候,只要魔鬼持續地射出火箭,用我的行為控告我,我就要崩潰。但只要我堅持相信是神藉著耶穌使我可以在祂的面前稱義,站立得住,魔鬼的控告就絲毫不會撼動到我。換句話說,我對於真理、公義和福音的信心,決定了我是不是在受到惡者攻擊的時候,是能夠毫髮無傷,還是萬箭穿心。信心,就是最好的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
 
第五,救恩:

       如果我們對主耶穌基督的真理、公義和福音有信心,我們就要享受神要賜給我們的結局:救恩。
 
       這個世界在魔鬼的權勢之下,悖逆不順服神。公義之神有一天必要審判這個世界,並且將魔鬼和罪人定罪,從神的面前和神的世界中除去。早在創世記第三章,神就對代表魔鬼的蛇說,將來有一個「女人的後裔要踩爆你的頭。(創世記 3:15)[4]」

       我們原本都在魔鬼的權勢之下,是悖逆之子。但如今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救我們脫離了罪的轄制,就要在將來神審判的日子免去神的忿怒,不被定罪。「救恩」終極所指的,不是從罪中被拯救出來,而是從神定罪的審判之下被拯救出來。我們可以說,耶穌第一次來,拯救我們脫離了罪的轄制。但他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對世界而言是要被神定罪,對基督徒而言,卻是要拯救我們脫離跟著世界一起被神毀滅的結局,也就是脫離神忿怒的審判[5]。

       這意味著只要我們確實地抓住神藉著基督的福音所賜給我們的救恩,我們就要確保自己不是被爆頭的一方,而是可以保全性命直到永恆的一方。所以保羅要我們「戴上救恩的頭盔。(6:17)」要知道,在屬靈的爭戰之中,最後得勝的一方,是主耶穌基督。他是神所預言的女人的後裔,要踩爆蛇的頭,也要叫所有拒絕認罪悔改的人與魔鬼一同滅亡。但我們既然相信主耶穌基督的真理、公義和福音,就知道自己在最後的審判之中,要蒙拯救。
 
第六,聖靈:

       在第五章的時候,保羅勸勉我們說:「還有,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5:18-20)」在那邊保羅已經將聖靈和話語連結在一起。他說,如果你是被聖靈充滿的,那麼你就會在詩章、頌詞、靈歌等話語上表現出來。

       根據創世記第三章,魔鬼將這個世界和其中的人圈在牠的權勢底下,所用的武器是謊言。神造了這個世界,並且按著神的形像造人,要人按著神的心意替祂治理這地。然而,當人聽從了魔鬼的謊言,不再知道神的命令,以至於無法在神的心意之下治理這地的時候,我們就成了順服魔鬼和牠謊言的奴僕,而這個世界也就落入了魔鬼的權勢底下。

       換言之,要與魔鬼爭戰,就要從神的話(神的道)著手。在馬太福音,耶穌受到魔鬼試探的時候之所以能夠抵擋魔鬼的攻擊,是因為他知道神的話。所以,當魔鬼試探他的時候,他都能夠引用舊約聖經的話語來回應魔鬼[6]。亞當與夏娃失敗跌倒的地方,正是耶穌能夠站立得住的地方。

       然而,從古至今有數不清的人都讀聖經,並且各有解釋,誰又能夠知道自己對聖經的解釋是正確的?誰知道我引用聖經的時候,我真的是在引用「神的話」,而不是我把自己的意思投射到聖經經文的結果?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需要雙方的努力。講話的一方固然需要努力將自己的意思表達出來,聽話的一邊也必須要盡到責任去確保自己確實聽懂、聽對了講話方的意思。這個時候,如果雙方都能夠確認彼此之間的認知相同的時候,我們可以說雙方在這個議題上是心靈相通的。兩個人各自心(靈)裡面,都知道另一方和自己在這次的溝通上是沒有誤差的。

       基督徒怎麼知道自己真的明白神的話?保羅在第一章說:「因此,我既聽見你們在主耶穌裡的信心,以及對眾聖徒的愛,就為你們不住的感謝神,禱告的時候常提到你們,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智慧和啟示的靈賜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 (1:15-17)[7]」當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恢復了與神的關係時,我們會渴望認識神,而神也會在這個過程當中,不斷地藉由聖靈跟你解釋祂的話語,又幫助你知道自己確實理解了祂的話語[8]。

       然後,我們可以「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6:17)[9]」如此一來,當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面對到各種謊言的時候,就可以在聖靈的幫助下,用聖經中神的話語作為我們的回應,去抵擋這些謊言。

       保羅接著要我們:「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6:18-20)」聖靈作為「寶劍」,不只是防禦用的裝備,更是可以積極進攻的裝備。當我們在聖靈裡面越是明白神的話語時,我們也就越能夠本於神的話語,作出合神心意的禱告。因此,你沒有任何理由或藉口可以不參與在這個屬靈的爭戰之中。因為你就算被關在監牢裡,孤立無援,沒錢沒資源,你都還是可以靠著聖靈隨時禱告,為眾聖徒祈求。

       有些人會覺得如果神都已經知道了,禱告與否又有什麼差別?如果結局都已經在神的手中了,禱告又能夠改變什麼?這些人都誤會了禱告的意義。禱告的意義,在於人能夠按著神的心意禱告的時候,就是在將神的榮耀歸給神。然後,這代表當你藉著聖靈本於神的話語,作出合神心意的禱告時,你自己就經歷到神的榮耀。最後,聖徒最大的安慰,是知道神的兒女們都藉著禱告,一同在神的榮耀之中彼此服事。

       結果是什麼?結果就是,神的福音能夠被見證出來,這個奧秘能夠被人聽見,神所揀選的兒女能夠進入神的家中,並且神的榮耀能夠彰顯出來。


[1]  4:24 及 5:9。其中一次和合本譯作「仁義」(4:24)。
 

[2]  這有當中有聖經和當時文化的背景,這裡不多作解釋,但也無需過度用現代的價值來看待。
 

[3]  「和平」也可譯作「平安」。
 

[4]  和合本譯作「傷你的頭」,但「踩爆你的頭」其實更為貼切。

[5]  參照希伯來書 9:27-28,以及本文第一章。
 

[6]  參照馬太福音 4:1-11。

[7]  以和合本翻譯為底,微調翻譯。
 

[8]  參照哥林多前書 2:9-16。

[9]  「道」的原文在這裡不是「道成肉身」的「道」(logos),而是「話語」(rhema),指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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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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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
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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